|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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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蛟河市丰源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前郭县阳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市红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吉林市永昌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03-12 |
| 发布日期 | 2020-03-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