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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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阜新市细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负担(原告已预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22 |
发布日期 | 2021-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