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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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相邻通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将原告***的道路被挖坏部分恢复原状,保障原告***通行。 本案案件受理费100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计50元,由被告负担(限于判决生效之日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日期 | 2021-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