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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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紫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贵州德利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在2,243,789.35元限额内冻结被申请人贵州紫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或查封被申请人贵州紫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相当价值的其他财产;查封、冻结期限为一年。 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贵州德利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3-24 |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