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乐宣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北京乐宣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北京大神圈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巨人统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著作权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大神圈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二、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北京乐宣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全部反诉请求。 案件受理费9080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大神圈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反诉案件受理费9015元,由被告(反诉原告)北京乐宣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北京大神圈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9 |
| 发布日期 | 2021-08-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