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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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宁0106民初302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住***。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 立案时间:2021年1月**日 待裁定事项:是否准许撤诉 裁定结果:准予原告撤诉 诉讼费用负担:案件受理费5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张玮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郭丽 |
裁判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日期 | 2021-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