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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稷山县翟店镇生娃附件厂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西省稷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名下57000元的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以采取冻结措施起始之日计算);

二、查封担保人***所有的晋MXXXXX高尔夫牌小型轿车一辆,查封期限为两年(以采取查封措施起始之日计算)。

本届保全期满前七日内,申请人稷山县翟店镇生娃附件厂需继续保全的,应当向本院提交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逾期视为不申请;在保全期间内,若案件执行终结,本次保全解除。

案件申请费590元,由申请人稷山县翟店镇生娃附件厂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7-07
发布日期 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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