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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太仓茂林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万州川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市永达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款纠纷
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2018)苏0585民初210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

二、撤销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2018)苏0585民初2102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驳回***要求太仓茂林置业有限公司对***案涉150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5737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62316元,由***负担2580元,由***负担15973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57376元,由***负担2518元,由***负担15485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3-13
发布日期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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