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温县兴凯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豫0825执810号 申请执行人:***,男,**966年3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温县兴凯实业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25574992619D。 法定代表人:李**,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温县兴凯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2019)豫0825民初180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卡。 审判长牛卫平 审判员杨得坡 审判员杨太平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郑桠之 |
| 裁判日期 | 2021-06-26 |
| 发布日期 | 2021-08-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