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岛顺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20)豫1727民初2121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案件纳入全国法院终本案件库管理,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定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查到财产符合执行条件的恢复执行;权利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有证据证明),有权申请恢复执行。债权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 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服,在本裁定送达后60日内,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执行异议。 本院已经作出的执行行为继续有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6-29 | 
| 发布日期 | 2021-08-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