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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291执444号

尚丽梅、杜丘:

被执行人尚丽梅、杜丘诉讼费执行一案。

本院作出的(2020)吉0291民初15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民事审判庭将案件受理费2370元移送执行。本院于2021年7月26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尚丽梅、杜丘主动缴纳了案件受理费2370元,本院作出的(2020)吉0291民初152号民事判决书中案件受理费履行完毕,该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2021-07-29
发布日期 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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