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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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赛特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岐山长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岐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宝鸡电子公司、宝鸡市赛特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财产(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予以冻结、查封、扣押或提取,保全金额至3,620,000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03 |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