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沃德思源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红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沃德思源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山东红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78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山东红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860元,由被告沃德思源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预交上诉费,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0 |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