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北怀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共计450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财产,期限为从2020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16日。 案件申请费2770元,由申请人河北怀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3-17 |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