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宝鸡枫叶快捷酒店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陕西省绥德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陕西省绥德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陕0826执867号

申请执行人李志金与被执行人刘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陕0826民初127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刘东支付砖款52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50元。本院于2021年7月19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李志金于2021年7月28日表明被执行人刘东已向其支付转款5200元及案件受理费50元。本案中收取执行费50元,由被执行人刘东负担(已交纳)。现被执行人刘东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裁判日期 2021-07-28
发布日期 2021-07-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