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依安润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担保物权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黑0223执恢61号 申请执行人:依安润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住***。 被执行人:***,女,住***。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依安润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实现担保物权裁定一案,我院经过评估、拍卖已将拍卖价款交付申请自行人,申请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
| 裁判日期 | 2021-06-11 |
| 发布日期 | 2021-07-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