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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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5102执606号 郑学彬、宋媛(申请执行人)、潮州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潮州市培都大酒店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郑学彬、宋媛与被执行人潮州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潮州市培都大酒店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两被执行人在本院存在多笔债务,本院于2021年6月21日扣划被执行人潮州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90736.41元,付还本案申请执行人案款34872.53元(计至2020年12月31日的利息损失),并收取本案执行费423.09元。至此,本案应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
| 裁判日期 | 2021-06-26 |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