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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坪山区美颜美容美发中心
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潮州市供销社经济发展公司
潮州市供销合作联社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粤5102执606号

郑学彬、宋媛(申请执行人)、潮州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潮州市培都大酒店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郑学彬、宋媛与被执行人潮州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潮州市培都大酒店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因两被执行人在本院存在多笔债务,本院于2021年6月21日扣划被执行人潮州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90736.41元,付还本案申请执行人案款34872.53元(计至2020年12月31日的利息损失),并收取本案执行费423.09元。至此,本案应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裁判日期 2021-06-26
发布日期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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