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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州市稻花香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
兰州勇帆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法院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福州市稻花香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原告福州市稻花香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交案件受理费6100元,实际收取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福州市稻花香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剩余6075元,退还原告福州市稻花香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日期 2021-06-23
发布日期 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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