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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春东秀电梯有限公司
白山市鹏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中止对被执行人白山市鹏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白山抚松支行xxx账户内保证金的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日期 2021-07-09
发布日期 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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