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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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安徽省濉溪县虎山南路西侧澥河路南侧兴隆花园1栋5单元509号房产﹝他项权证号:房地权濉溪他字第00001190号﹞予以查封,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1270元,由申请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分行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3-09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