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偿还全部借款本金时止,利息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20元,公告费600元,保全费1520元,合计714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1-21
发布日期 2021-07-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