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高俊集团有限公司 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龙泉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杨尚洪在中国工商银行16×××26账户内存款人民币363960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4-22 |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高俊集团有限公司 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龙泉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杨尚洪在中国工商银行16×××26账户内存款人民币363960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4-22 |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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