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不动产登记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不动产登记纠纷
法院 兴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900元,原告负担3900元,应予退回3900元。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6-24
发布日期 2021-07-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