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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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海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赣县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赣州海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账号:36×××61_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寻乌支行(账号:36×××59_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赣县支行(账号:36×××52_1)、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支行(账号:36×××76_1;360xxx64_1)内的存款共计260000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0-11 |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