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锦州金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原告***与被告锦州金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驳回原告***、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244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6-24 |
| 发布日期 | 2021-07-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