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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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健康权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726.28元,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支付;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元,由***负担18元,已交纳;***负担17元,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23 |
发布日期 | 2021-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