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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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北京爱思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于二○一七年九月十一日作出的第BYZC20170000000636WKBL01号商标评审申请无款不予受理通知。 二、驳回原告北京爱思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双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 发布日期 | 2020-03-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