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8)辽0104执189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恢复执行期间自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计算。 |
| 裁判日期 | 2019-07-23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