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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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凯格商贸有限公司 锦州锦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凌海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凌海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辽0781执186号 邹某某(申请执行人)、锦州恒利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某某(被执行人): 邹某某与锦州恒利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967.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1032.00元。本院已于2021年7月6日将该款转付给邹某某(申请执行人)。至此,邹某某(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0781民初107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六日 |
| 裁判日期 | 2021-07-06 |
| 发布日期 | 2021-07-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