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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支行
江苏荣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泰州市斯太尔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891执1653号

毕得煜、胡玉芝

华隆置业(淮安)有限公司:

毕得煜、胡玉芝与华隆置业(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隆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2020)苏0891民初3993号法律文书,申请执行标的为:华隆公司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37200元。本院于2021年7月13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提取了华隆公司的案款,从中支付申请人37200元,扣缴本案执行费458元。至此,毕得煜、胡玉芝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891民初3993号法律文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裁判日期 2021-07-15
发布日期 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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