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文山中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股东知情权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文山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文山中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提供公司章程、提供自2017年8月24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的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供***及***委托的律师、会计师查阅、复制; 二、文山中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自2017年8月24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的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和会计凭证(含记账凭证、相关原始凭证及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入账备查的有关资料)供***及***委托的律师、会计师查阅。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文山中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21 |
| 发布日期 | 2021-07-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