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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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红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华普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大连华普置业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大连红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人民币4,917,191元; 二、反诉被告大连红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反诉原告5,693,888.53元; 上述第一、二项被告应给付原告、反诉被告给付反诉原告之款项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若逾期履行给付金钱之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反诉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53450元,由被告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28807元,由反诉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24 |
| 发布日期 | 2021-07-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