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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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融水县嘉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灵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桂0323执恢170号 毛慧华、阳晋林、肖文建: 本院执行的毛慧华申请阳晋林、肖文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30 |
发布日期 | 2021-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