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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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贵州鲁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黔东南州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邹志杰名下的银行存款16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可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履行完毕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冻结。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6-17 |
| 发布日期 | 2021-07-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