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莱州市大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197639.50元、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920005元、误工费41105.30元、护理费645695元、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10700元、鉴定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共计1820144.80元的20%即364028.96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莱州市大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对被告***应给付的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456元,由原告负担11695.57元,由被告***负担6760.43元,限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本院,被告莱州市大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5-15
发布日期 2021-07-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