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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铜仁市城乡建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凤冈县恒兴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凤冈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凤冈县恒兴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727元,减半收取计3364元,由凤冈县恒兴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01-17
发布日期 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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