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盘锦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与被告盘锦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0月18日签订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效;

二、被告盘锦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原告***回迁的清水镇人合家园小区5#楼3单元301室、5#楼3单元802室、4#楼3单元1002室具备交付条件后,将上述房屋交付给原告***。

案件受理费100.0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50.00元,保全费2670.00元,保全服务费645.00元,由被告盘锦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4-29
发布日期 2021-07-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