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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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正农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铜梁分公司 武胜县张伟家庭农场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武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江西正农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铜梁分公司与被告武胜县张伟家庭农场于2020年12月24日签订的《仔猪购销合同》; 二、驳回原告江西正农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铜梁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400元,减半收取计5200元,由原告江西正农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铜梁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6-25 |
| 发布日期 | 2021-07-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