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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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福冠投资有限公司 彭水县宏禹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德州黄河建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盐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渝0243民初4532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江苏盐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6736.02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20-03-02 |
| 发布日期 | 2020-03-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