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德融科技有限公司 昆明绿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昆明德融科技有限公司、昆明绿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615191.3元[其中支付货款292000元、违约金300000元(暂计至2020年3月23日,自2020年3月24日起以292000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三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暂计4752.3元(以292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1月3日起,按日利率0.0175%标准暂计算至2021年2月3日,后期顺延至款清之日止),负担案件执行费8579元、案件受理费486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变价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2-03 |
| 发布日期 | 2021-07-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