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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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哈尔滨合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哈尔滨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智兴能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黑民申25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哈尔滨合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崔喜涛,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峰,黑龙江法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宁,黑龙江法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哈尔滨智兴能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 二审上诉人(原审被告):哈尔滨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 再审申请人哈尔滨合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哈尔滨智兴能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兴能通公司)、二审上诉人哈尔滨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黑01民终75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终结审查哈尔滨合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审判长宣璇 审判员赵敬贤 审判员付峰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潘登 书记员陈乐 |
| 裁判日期 | 2019-01-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