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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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呼图壁县凯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价值268,876元、***名下价值215,100.9元、***名下价值53,775.2元的银行账户或财产,查封期限一年; 查封申请人呼图壁县凯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号:PZPP21650110250000003158。 案件申请费3,208.76元,由申请人呼图壁县凯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1-07-09 |
发布日期 | 2021-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