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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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玉门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玉门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甘0981执897号 潘宁、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门营销服务部: 潘宁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门营销服务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1416.0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1416元。本院已于2021年5月26日将该款转付给潘宁。至此,潘宁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甘09民终140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2021-05-26 |
发布日期 | 2021-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