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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郑州碧桂园海龙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豫0182执2453号

申请执行人:郑州碧桂园海龙置业有限公司,住***。

委托代理人:刘研妍,该公司员工。

被执行人:***,女,1971年2月**日生,汉族,住***。

潘文静与郑州博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国内仲裁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2166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完毕。至此,荥阳市人民法院(2019)豫0182民初8770号判决书书已全部执行完毕,(2021)豫0182执2453号案件执行完毕。

审判员李文华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书记员邢向远

裁判日期 2021-07-12
发布日期 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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