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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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吉林省三岔子林业局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江源支行 福建振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平潭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吉林省三岔子林业局在中国工商银行设立的账号为08×××53、08×××18账户的冻结; 二、驳回吉林省三岔子林业局的其他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