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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吉林省三岔子林业局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江源支行
福建振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平潭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吉林省三岔子林业局在中国工商银行设立的账号为08×××53、08×××18账户的冻结;

二、驳回吉林省三岔子林业局的其他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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