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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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津0104执5098号 张丽琴、吕轩: 申请执行人张丽琴与被执行人吕轩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津0104民初4030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21)津0104执5098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录 附:本裁判文书所依据法律规定的具体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108.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2)裁定终结执行; (3)裁定不予执行; (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
裁判日期 | 2021-06-24 |
发布日期 | 2021-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