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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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吉0182执2387号 申请执行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 负责人:井桂红,系经理。 委托代理人:毛署光,系职员。 被执行人:***,现住吉林省榆树市。 被执行人:***,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新地号街1-1-1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与被执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给付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之规定,本案已经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