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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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杭州宏旺房地产有限公司 杭州凤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杭州宏旺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961元,由原告杭州宏旺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03-16 |
| 发布日期 | 2020-03-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