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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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乐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州乐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退还课时费用9036.59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部分诉讼请求。 如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广州乐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付了案件受理费,并同意由被告迳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22 |
发布日期 | 2021-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