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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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德惠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990.00元,减半收取计995元,由***、***、***负担;邮寄送达费280.0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王林 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李长德 |
| 裁判日期 | 2019-07-31 |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






